(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已成年。
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三)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應低於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附表一所定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動產限額及不動產限額。但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需與相對人分居者,申請人得提出切結書或離婚訴訟等相關文件,切結不併入計算或審查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年所得、財產、接受之政府住宅補貼。相對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不包含申請人本人。
(四)申請人為在地服務現任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不受「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應低於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附表一所定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規定之限制。
(五)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依前點換居專案規定申請承租者,不受上述(二)及(三)規定之限制。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申請換居之自有住宅與承租之租賃住宅或社會住宅,坐落於不同直轄市、縣(市)者,應符合上述(三)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不動產限額之規定。
(六)申請時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或承租社會住宅或承租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或承租社會住宅或承租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經該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切結於起租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或停止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2.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同時為政府其他租金補貼或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方案申請人外之其他家庭成員。
3.整合戶或轉軌戶正接受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符合上述基本承租資格條件之申請人為合格戶後,再由業者協助送件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因此,合格戶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審查結果及其他情事,區分為一般戶、整合戶、轉期戶及換居戶。但已取得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核定函或符合換居戶規定者,不在此限。
申請案件之審查,以申請日所具備之資格與提出之文件為審查依據及計算基準。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時,申請人持有住宅狀況、戶籍之記載資料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之相關文件經審查不符申請條件或有異動致不符申請條件者,應予以駁回。申請案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認符合申請條件者,申請人自審認之日起一年內具租賃住宅之承租資格。
申請人於簽訂轉租契約或租賃契約之日,其承租資格已逾前項有效期限者,租屋服務事業應協助申請人,檢具承租資格審查應備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重新審認,符合申請承租基本資格條件者,始得簽約承租租賃住宅。
1.包租:業者向房東以不超過市場租金8折承租住宅3年,並以相同(無價差)的租金金額,轉租符合一定所得、財產以下及身分條件及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的民眾:
(1)一般戶:以不超過市場租金8折支付業者,因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未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故無租金補助或租金補貼。
(2)整合戶:以不超過市場租金8折支付業者,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經審查取得其核定函者,可以依其作業規定領取該租金補貼。
(3)轉期戶:以不超過市場租金8折支付業者,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各款身分之一,且為第二期計畫或第三期計畫之第一類或第二類弱勢戶,繼續承租原租賃住宅轉入本計畫,但不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資格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三級金額核撥租金補助。
(4)換居戶:以不超過市場租金8折支付業者,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換居專案」規定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三級金額核撥租金補助。
2.代租:房東與房客經業者媒合後簽訂租約(租期1年1次,可續約,最長3年)。
(1)一般戶:以不超過市場租金9折交付業者,因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未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故無租金補助或租金補貼。
(2)整合戶:以不超過市場租金9折支付業者,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經審查取得其核定函者,可以依其作業規定領取該租金補貼。
(3)轉期戶:以不超過市場租金9折支付業者,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各款身分之一,且為第二期計畫或第三期計畫之第一類或第二類弱勢戶,繼續承租原租賃住宅轉入本計畫,但不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資格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三級金額核撥租金補助。
(4)換居戶:以不超過市場租金9折支付業者,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換居專案」規定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三級金額核撥租金補助。
(二)房客加入包租代管計畫後,符合上述相關租金補貼規定者,政府核予租金補助,另亦補助租約公證費,減輕房客租屋負擔,並享有穩定的居住環境。
◆房子經過檢視,提供專業修繕補助。
◆租約公證費補助。
◆房東經審視,不擔心遇到惡房東。
◆免收仲介費、代管費。